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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性侵?

法律分析:性侵害壹般是指違背他人意誌的各種性行為。包括強奸、性騷擾,都可以看作是性侵的壹種,比如裸露、偷窺。這個詞壹般用來指強奸,但也可以指強迫性行為、強迫肛交、強迫口交、非禮、性虐待等。這些都是性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構成強奸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況,在相應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強奸婦女的,可以在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凡奸淫幼女者,可在四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在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的;強奸婦女,奸淫幼女三人;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二人以上輪奸婦女的;強奸造成被害人重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強奸婦女、強奸幼女、強奸次數、造成傷害後果等影響犯罪構成的其他犯罪事實,增加處罰數額,確定基準刑。多次強奸壹人以上的,應當將強奸次數作為加重刑罰的事實,將強奸次數作為調整基準刑的量刑情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強奸婦女、強奸幼女;

(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強奸幼女的;

(四)輪奸二人以上的;

(五)強奸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對幼女造成傷害的;

(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四十壹條第二款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二款利用職權,脅迫他人強奸軍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條第三款組織、利用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婦女、騙取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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