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詐騙罪的條件是:
1,行為人實施詐騙;
2.欺詐使對方產生誤解;
3.詐騙罪要求被害人在陷入錯誤認識後進行財產處置;
4.被害人以欺詐手段處分財產後,行為人取得了財產,從而損害了被害人的財產。
騙取公私財物達到上述數額標準,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依法酌情從重處罰:
1,通過發短信、打電話,或者通過網絡、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布虛假信息。,詐騙不特定多數人;
2、騙取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3、以救災募捐為名進行詐騙的;
4.騙取殘疾人、老年人或者殘疾人財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為法律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壹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