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法國,受教育權和健康保障權,還有這次通過的住房權,都是?可辯護?。這意味著,上不起學的人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受教育權,看不起病的人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健康權,沒有住房的人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住房權。換句話說,法國政府通過自己承擔更多的責任,實現了對人民基本人權的保護。
當然,國情差異有望通過政府的力量在短時間內徹底解決?新三民生?是不現實的。但是,雖然政府承擔責任的能力不同,但肩負的責任是壹樣的,我們必須認識到這壹點。我們都記得韓國建設交通部部長邱和青瓦臺兩位高官的辭職,原因是房地產政策失敗,導致房價高企。向我們傳遞的信息是什麽,這次法國通過了?可辯護的居住權?法案如出壹轍,就是政府要為過高的房價負責,政府有義務實現每個人都有房子住的基本權利。
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很多政府官員似乎根本沒有意識到這壹點。相反,他們熱衷於什麽?經營壹座城市?以象征性的高價出售土地,從中獲取灰色利潤。以至於房價的快速上漲被視為?官方成績?去檢查。新華社已經多次發表文章,對他們進行譴責。地方政府是房價上漲的幕後黑手?。這表明壹些政府官員不僅沒有意識到?置業?是政府的天然責任,反而對房價普遍上漲高度興奮?繁榮?,並樂此不疲的用各種手段維持高房價,在民間疾苦中,壹邊往口袋裏裝錢,壹邊往頭上戴官帽。
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沒有納入政績考核,官員面對房價上漲只有利益沒有承擔任何責任?總之,官帽子不為房價掉,這才是問題的關鍵。責任感,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承擔最大的責任,用制度的力量讓履行責任成為必須?我想這是法國?可辯護的居住權?留給我們最大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