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容和形式:內容決定形式,形式為內容服務。內容必須通過形式來表達,形式反作用於內容。內容和形式是統壹存在的,不可分割。
二、現象與本質:本質與現象是揭示客觀事物內在聯系與外在表現之間相互關系的範疇,二者既對立又統壹。
現象是外在的、個別的、具體的、片面的、豐富的、生動的,本質是內在的、壹般的、深刻的、簡單的。但兩者是統壹的,不存在脫離現象本質的現象。現象是本質的暴露和表現,事物的本質隱藏在現象的背後。兩者密不可分。
三、因果:對立表現在:在特定的邊界和範圍內,因果有確定的邊界和順序,因是因,果是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顛倒。它們的統壹性表現在:它們相互依存、相互聯系、相互作用,並在壹定條件下轉化。
四。可能性與現實:對立在於可能性是潛在的、尚未成為現實的東西,而現實是已經存在的東西。統壹性表現在:兩者在壹定條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聯系、相互滲透、相互轉化。
5.偶然性和必然性:它們是揭示事物發生、發展和消亡的不同趨勢的壹對範疇。對立在於它們的基礎不同,在事物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同。統壹性表現在:兩者相互依存,相互滲透,在壹定條件下可以轉化和過渡。
三大規律:指唯物辯證法的三個基本規律,即對立統壹規律(矛盾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
擴展數據:
三大定律的基本內容:
1,對立統壹規律說“事物的內部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基本動力”。矛盾有兩個點和兩個重點,既要註意主要矛盾,又要註意非主要矛盾,或者既要註意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註意矛盾的非主要方面。
2.質的互變規律是指事物發展的規律,從量的積累到質的飛躍,告訴我們平時要註意量的積累。當當量積累壹定時,突破了程度的限制,達到了質的飛躍。
3.否定之否定規律指出了事物的發展過程。新事物取代舊事物是歷史的必然,但對待舊事物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事物的發展不是壹蹴而就的,而是壹個螺旋上升的過程。正所謂“前途是美好的,道路是曲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