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
(壹)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合同當事人的真實情況;
(三)合同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二,協議生效後,其效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壹經生效,雙方將根據本協議的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當事人依法受協議約束,這是協議的內部效力。當事人必須遵守協議的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原則正確、完整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不得濫用權利或違反義務。當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時,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或征得對方同意,方可變更或解除協議。
(二)協議生效後的法律效力還表現為對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法律約束力。這種協議效力的表現形式稱為協議的對外效力。協議壹經生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協議雙方的權利或非法阻撓協議雙方履行義務。
(3)協議生效後的法律效力是,壹方當事人違反協議,將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必要時人民法院還可以采取強制措施,使該方當事人按照協議的規定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並對對方當事人進行救濟。
三。該協議沒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它無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因為法律是有限的,生活中有很多關系是法律解決不了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本合同無效:
(壹)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四)損害公眾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