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範圍在沈陽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專科生和研究生,應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入學步驟:大學生入學由學校統壹組織辦理,實行年度申報繳費。
3.保障方式:按照屬地原則,通過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解決。大學生按當地規定繳費,享受相應待遇,待遇水平不低於當地城鎮居民。
4.籌資: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參照當地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相應標準執行。個人繳費原則上由大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承擔,有條件的高校可對其繳費進行補貼。大學生參保所需政府補助資金,按照高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安排。中央財政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辦法對地方高校學生給予補助。大學生日常醫療所需經費,按照高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繼續給予補助。
大學生報銷方式如下:
1.學生在外省市報銷醫藥費、急診醫藥費應提供學生證、學生證、轉診單、醫藥費單據(3個月內有效,過期無效)和病歷,交學校保健中心。負責人審核後簽字蓋章,到學校財務部門領取款項。
2.學生在外省市住院、門診大病醫療費用報銷,應在出院後6個月內,持學生證及學生證復印件、醫療費用收據原件、出院小結(大病門診病歷)、明細賬單及相關材料,到學校醫務室統壹到醫保機構報銷。
綜上所述,大學生如果有醫保,由學校統壹繳費,參加城鎮居民醫保。醫療保險是指社會醫療保險。是在勞動者患病時,依據法律法規,滿足國家和社會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