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服務。
1,負責全市政務服務綜合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擬訂全市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和技術服務機構建設規劃,起草我市相關規範性文件。負責全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善服務”改革的統籌協調和實施。
2、根據本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改革的有關規定,負責辦理涉及市場準入、投資建設、規劃審查、安全審查、項目許可等行政審批事項,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規範全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機制。負責組織政務服務事項的流程優化、材料簡化和時限壓縮,督辦辦理情況。組織市政府政務服務的集中受理和辦理。協調解決進入市政府服務大廳事項辦理中的相關問題。
3、負責市政府服務大廳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的規範、管理和監督,以及窗口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訓、監督考核。負責市政府服務綜合標準化建設。負責指導和監督市政務服務分中心的運行。參與對實施行政審批所涉及的中介服務的監管。負責局機關和派駐部門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和績效考核。
法律依據
《中國* * *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第壹條禁止利用職權和地位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允許下列行為:
(壹)以借貸為名,索取、接受或者占用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
(二)接受禮品、宴請、旅遊、健身、娛樂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
(三)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品和各種有價證券及支付憑證;
(四)以交易或委托理財的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利用已知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
(六)違反規定出售住房,或者違反規定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