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知識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相關協會、組織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章程,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信息和培訓服務,發揮自律作用,促進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法設立的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和管理服務的機構,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專業標準,接受生產經營單位的委托,為其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技術和管理服務。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前款規定的機構提供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服務的,保障安全生產的責任由該單位承擔。_
(1),法律權利義務對等,法律主體不能只享有權利而不履行義務;不能只有義務沒有權利。生產經營單位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自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標準,確保安全生產。具體見《安全生產法》規定:第十條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依法及時制定有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並根據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情況適時修訂。
(3)、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確保安全生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提高安全生產水平,保障安全生產。
第十條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依法及時制定相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並根據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情況適時修訂。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