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證明書沒有法律效力,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了公序良俗。如果是打架,是否是雙方意願,但如果是毆打他人造成重傷甚至死亡,屬於刑事犯罪,國家會追究妳的刑事責任。而且被打的人或者他的家人也可以起訴妳侵權,要求妳承擔民事責任。如果是合同關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造成人身損害的免責條款無效,還是要承擔責任的。
哪些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1,只要書面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3.雙方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
4.雙方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5、不損害公眾利益;
6.合同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7.意思是真的。合同有效,受法律保護。
綜上,生死沒有法律效力。因為雙方簽署的生死證明書的具體內容違反了法律法規和社會的強制性規定。因此,基於違法內容的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