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銅表法有什麽意義?十二銅表法標誌著羅馬成文法的誕生,明確保護私有財產和貴族既得利益,並沒有給平民帶來多少好處。但它在壹定程度上限制了貴族的特權,使他們無法像過去那樣解釋習慣法,這對平民來說仍是壹大勝利。十二銅表法是羅馬法的起源。雖然經過多次修改,但它仍然是羅馬的基本法。
公元前3世紀中葉以前,羅馬法的適用範圍僅限於羅馬公民,稱為民法,明顯狹隘。在羅馬對外擴張的過程中,民法逐漸演變為在羅馬統治範圍內普遍適用於所有自由人的法律,即“民法”。
制定十二銅表法的目的:十二銅表法的立法是自下而上的。在十二銅表法頒布之前,平民與貴族的矛盾是羅馬共和國早期的主要矛盾。如前所述,十二銅表法就是這個矛盾的產物。從它的制定過程可以看出,它是平民與貴族鬥爭勝利的產物。它反映了平民在政治、經濟和法律地位上的要求。《十二銅表法》之後,羅馬法體系的立法仍然體現了這壹要求。每頒布壹部成文法典,平民的政治、經濟、法律地位就會提高壹步。
十二銅表法的內容有:傳喚、審判、索賠、家族父權、繼承和監護、所有權和占有權、房屋和土地、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補充、後五表的補充。
1.原告傳喚被告出庭。如果被告拒絕,原告可以邀請第三方作證並拘留其同行。
二、如果被告辯解或企圖逃跑,原告有權逮捕。
三、如被告因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應提供交通工具,但除自願者外,無須使用有蓋車輛。
四、訴訟標的在壹千盎司以上(為,羅馬銅幣名,金衡制約壹磅),宣誓為五百盎司。如果標的物少於1000盎司,就要支付50盎司的宣誓費,50盎司用於自由身份的訴訟,不考慮家庭財產。
5.債權人可以拘留債務人60天。在此期間,債務人仍可尋求和解;如果沒有達成和解,債權人應連續三個市場日將債務人帶到廣場,並大聲宣布決定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