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殘疾賠償金。城市標準7.3萬元,農村標準654.38+0.87萬元。
2.被贍養人的生活費。根據被贍養人的具體情況計算。
3.醫療費用。按實際醫療費用計算。
4.失去的時間。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水平。
5.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水平和護理天數。
6.交通和住宿。按照實際發生的交通費和住宿費計算。
7.住院夥食補助。按照住院天數和國家標準計算。
8.營養費。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計算。
9.精神損害。壹般是1萬元。
10,後續治療費。根據情況和費用進行後續治療。
十級傷殘賠償流程:
1,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或者工傷職工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工傷認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3、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認定後,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
4.確定補償項目和金額。
5.談判或仲裁。單位和受傷職工或其家屬可以就賠償金額和範圍進行協商。
6.法院起訴。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獲得補償。根據最終裁決或調解結果,受傷員工或其家屬可獲得相應賠償。
綜上所述,十級傷殘賠償金額包括以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算的壹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及當地政府規定的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其中十級傷殘為本人7個月工資。同時,該條還規定了勞動合同終止時,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分別支付補貼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