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實習合同期滿,勞動者已畢業的應變更勞動合同,未畢業的續簽實習合同。否則,繼續從事這項工作是違法的。員工壹旦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實習合同期滿未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用人單位應當從實習期滿後的第二個月起至不滿壹年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補償。可以和單位協商解決問題。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依法維權。實習生如果想離職,可以參照勞動合同員工程序。辭職離職流程是: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向人事行政部提交書面“辭職報告”,並領取辭職表格。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其離職原因並做好記錄。2.根據離職單辦理相關手續。(3)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和公司是否有財務拖欠。如有欠款,當場償還,如無欠款,財務部在離職單上簽字確認。(4)員工在離職表上完成所有要求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將向員工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5)、人事行政部門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和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終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6)人事行政部門應當自職工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反法律規定約定的試用期已履行完畢的,用人單位應當以勞動者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基數,按照法定試用期以外已履行的期限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