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告知承諾制替代證書,是繼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和‘證照分離’改革的必要條件。”李克強說,“這不僅有利於企業,方便了人民,而且激發了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也促進了誠信社會的建設。是突破性的、有利於長遠的重要改革舉措。”改革中的註意事項:
李克強說,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對地方政府和部門,特別是對直接面對企業和群眾的辦事機構來說,是壹個很大的考驗。
李克強說:“這項改革似乎沒有什麽動靜。事實上,它不僅移動了當前的利益格局,而且有利於長期的信用建設。在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既要敢於破除舊的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又要敢於建立新的規章制度。”
當天,會議決定全面推行涉企認證事項和營業執照事項告知承諾制度,明確適用對象。申請人不願意或者不能作出承諾的,應當按照要求提交證明或者申請許可。對於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已經作出虛假承諾的,在信用修復之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度。
申請人對承諾負責。對作出虛假承諾的,要依法予以終止、責令限期整改、撤銷行政決定或給予行政處罰,並納入信用記錄,失信懲戒。申請人報名參加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時,考試機構將壹次性告知申請人規定的認證義務、認證內容和申請條件。
申請人承諾已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內容,並已滿足報考條件。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願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
對於虛假承諾的發現,《方案》提出,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各地各部門要根據虛假承諾造成的社會影響,依法依規實施終止辦理、責令限期整改、撤銷行政決定或行政處罰等相應懲戒措施,並納入信用記錄。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省級有關部門要牽頭建立行業(系統)承諾信用信息記錄、采集和推送工作機制,各地各部門要將承諾人履行承諾情況全面納入信用記錄。
推送至信用中國(雲南)征信系統,實現與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的信用信息數據互聯共享。各地各部門要探索建立申請人誠信檔案和虛假承諾“黑名單”制度,完善“壹處斷、處處受限”聯合懲戒機制和信用修復、異議處理機制,鼓勵引導失信主體積極糾正違法失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