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如果酒店食物沒有煮熟,導致客人身體受傷或食物中毒,有腸胃病的可以要求按照實物價格的三倍至10倍賠償,同時還可以賠償誤工費或醫藥費等。,但沒有給客人造成身體問題的,壹般會協商,選擇道歉。
中國還存在哪些食品安全問題?
1.由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特別是由細菌和病毒引起的食物中毒,已經成為危害人們特別是學生健康的重要問題;
2.農業種植和水產養殖的源頭汙染對食品安全的威脅越來越嚴重。濫用農藥獸藥造成的食品殘留超標問題十分突出;
3.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工廠、糞肥場、垃圾場等汙染源的危害越來越嚴重。如環境汙染、有害昆蟲,如蒼蠅、老鼠、蟑螂等傳播汙染;
4.豪華裝修材料釋放有害物質,如甲醛、苯類化合物等,不僅直接汙染食品,還直接危害人的健康;
5.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飲用水、消毒劑、空氣清新劑的衛生也是影響食品安全衛生的重要因素;
6.食品非法生產經營問題十分嚴重。主要集中在壹些中小城鎮,生產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要求的產品可引起食物中毒;
7.新原料和新技術在食品工業中的應用有時會帶來新的食品安全和衛生問題。如轉基因食品、益生菌和酶制劑在食品中應用,開發新的食品資源,不僅是國際關註的問題,也是我們迫切需要研究和重視的問題;
8.在食品中添加禁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生產企業弄虛作假、衛生制度不落實等食品生產經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多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
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生產的食品,或者使用回收食品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病原微生物、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三)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四)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五)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門為嬰幼兒及其他特定人群設計的主輔食品;
(六)腐敗變質、酸敗、發黴、不潔、混入異物、摻雜使假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動物、水生動物及其產品;
(八)未按規定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產品;
(九)被包裝材料、容器和運輸工具汙染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
(十)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
(十壹)未標示的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
(十二)為防病等特殊需要,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