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2.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超車信號時,有條件的應當減速,右側讓行。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後,後車應從前車左側超車,打開右轉向燈,與被超車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駛回原車道。
當不能使用遠光燈時:
1.無中心隔離設施或無中心線時,在對向150米範圍內不能使用遠光燈。
2.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相遇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3、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路口,轉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4.夜間無路燈、照明差,或有霧、雨、雪、灰塵等低能見度時,同向行駛的後車在靠近前車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5.夜間超車時,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前方車輛。
6.在照明良好的市區,不宜使用遠光燈。
扣除後的處理流程:
1,準備材料。需要準備身份證件和其他需要準備的材料。如果只是被電子眼拍到,就需要去考駕照;如果是超速違章,要準備行駛證、駕駛證,各壹份復印件;如果是貼紙,要拿處罰決定書和行駛證;
2.去車管所。準備好材料後,去車管所查查是不是真的違法,看看照片,再填違法確認。
3.繳納罰款。拿著確認函到車管所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可以到指定銀行的任意壹家支行。壹般可以在ATM辦理;
4.壹般違章要去當地交警隊或者車管所處理。如果是處理異地駕駛證違法處罰,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委托他人辦理的,需要將相關材料寄送給受托人。
綜上,違法使用遠光燈的,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按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