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證需要身份證復印件和照片;農村老人可以領取優待證,登記後由鄉鎮辦理;退休人員可以去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
辦理老年證的流程如下:
1.凡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需持戶口簿或身份證,攜帶近期免冠照片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辦理老年證;
2.居委會受理後,報民政部門,由民政部門核定人數;
3、民政部門向區老齡委申請審批並蓋章;
4.轉回居委會登記後退還給申請人。
辦理老年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證;
2.當地戶口本;
3.兩張近期壹寸彩色免冠照片。
綜上所述,凡具有本市戶籍,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應憑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在社區、村、鄉、街道或當地老齡辦指定的場所登記辦證。在本市居住六個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應當持本人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等居住證明,到市、縣、市、區老齡辦指定地點進行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制定老年人優待措施,逐步提高優待水平。
對居住在本行政區域內其他地方的老年人給予同等優待。
第五十六條
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確有困難的,可以緩繳、減繳或者免繳;那些需要律師幫助但無力支付律師費的人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免費或優惠服務。
第五十八條
倡導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業為老年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鐵路、水路和航空客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優惠和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