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車輛和財產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變更住所。當事人對已確認的鑒定結論不服或者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後5日內向交警支隊申請重新鑒定。交警支隊受理後,應當及時移送同級價格主管部門重新鑒定,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重新鑒定書經交警支隊事故處理科確認並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後生效。
壹、車險定損流程
1.接報後及時聯系被保險人,電話了解壹般事故原因和車輛信息。
2、有現場,需要在約定時間內趕到現場,進行勘察(拍照)。壹、了解事故機理確定是否屬於保險責任,是否需要交警調查裁定。然後制定維修計劃,準備調查報告。
3.收集索賠數據。
4.定損(定損中提到的維修方案如果需要拆卸檢查,應該去維修店拍照確定內部零件的損壞情況)。損失核實後,通知被保險人是否同意損失後的金額,如無異議,即可開始理賠。
5、錄音機器等待賠償。
6.如果批準賠償,通知被保險人索賠。
二、註意事項:
1,車主在購買車險後需要研究保險合同,熟悉關鍵的理賠細節,避免在事故真正到來時,因不了解理賠細節而造成損失。
2.事故發生後,不要太在意與對方的理論或交涉。妳應該拍下事故現場的照片,並保留所有的信息以備不時之需。
3.事故發生後,不要急於修車。損失修復後,開車去4S修理廠修理。有些車主壹出事就急著去修,這是很不好的習慣,會直接影響之後的損失。
4.如果是很小的事故,可以私修或者自己修,避免來年保費大幅上漲。
總之,以妳的情況,事故發生時就應該定損,使用後定損是無效的,沒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