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從出發地,7到14元/km,平時100km經常出現2000多的拖車費,套路是7元。交通違法、事故、故障車輛為公安部門規定的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加收10%的費用;
2.有壹種拖車費是在海運中產生的。這種拖車費壹般是指貨運公司或貨代在目的港交付貨物時,使用集裝箱車輛或平板拖車轉運貨物所收取的費用。這項費用有時包含在海運費中。
執法機構承擔拖車費用需要滿足的條件:
1,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2、因其他交通違法行為,依法扣留車輛的。因收集證據需要,依法扣留交通事故車輛的;
3.發生依法可以自行協商解決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離開現場而不離開,造成交通堵塞的。
綜上,交通事故拖車費由作出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