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嫌詐騙罪是什麽罪,會受到什麽處罰?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法律參照點。
(壹)詐騙金額不足4000元的,適用罰金;四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是管制刑;5000元,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1000元的,為六個月有期徒刑,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
(二)有第壹百三十壹條規定情形之壹,擬判處拘役的,升級為有期徒刑;擬處以管制或者罰款的,將升級為拘役。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的參照點
詐騙四萬元的,處三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二千元,刑期增加壹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的參照點
詐騙二十萬元的,處十年有期徒刑,每增加四千元,刑期增加壹個月。
關於嚴重情況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從重處罰:
(壹)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重大詐騙犯罪的主犯;
(二)累犯或者在逃人員犯罪,造成嚴重危害的;
(三)騙取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騙取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揮霍詐騙財物,致使詐騙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利用騙取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被告人因詐騙罪被判處刑罰或者受到行政處罰的;
(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