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機構的要求和條件
報考事業單位,需要具有中國國籍、良好的品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以及學歷、專業和技能。各地報考條件不同,考生要閱讀當地相關政策。
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事業單位:
1.有中國人的國籍,擁護中國人的憲法。
2、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3.3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歲以下,特殊崗位年齡限制適當放寬;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5.報考免筆試崗位的碩士、博士研究生應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條件。
事業單位由國家行政機關舉辦,沒有生產收入,單位所需經費全部由公共財政支付,不進行經濟成本核算。它們通常能提供安全教育、科學技術、衛生和文化發展方面的活動,屬於提供無形生活生產和勞動服務的社會主義公共組織。事業單位接受中國市政府的領導,采取事業單位和團體法人的形式。
事業單位考試通常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成績。筆試設最低分數線,省直事業單位進行公開企業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報名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面試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記錄面試方式組織,面試計劃的記錄壹般在面試前壹周左右完成。考生達到筆試分數線後,根據招聘計劃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比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