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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後果

離婚的後果意味著夫妻婚姻關系的解除。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離婚涉及子女撫養的,子女撫養權歸壹方。夫妻* * *和財產要分,* * *和債務要共。離婚不會影響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未成年子女與父母壹方生活,但父母雙方都是他的監護人。關於孩子跟哪壹方生活,通過以下方式確定。第壹,雙方達成的協議符合約定。第二,如果不能達成壹致,法院會做出判決。離婚後,哺乳期的子女以哺乳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議達不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第三,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壹方,應當為子女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第四,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母壹方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另壹方有幫助的義務。父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探視權。妳想避免的婚姻矛盾解決不了。根源不解決,會在下壹段婚姻中呈現,即使不想進入下壹段婚姻,也會在日常生活中呈現。因為親密關系的創傷還在,防禦機制還在,心裏的認知還在。離婚並沒有解決這些矛盾,只是讓矛盾得以避免和融合。那麽下次那些陰影就會出現。離婚傷害了自己,傷害了對方,傷害了婚姻觀,也是對自己人生的創傷。對於婚姻的創傷,我覺得婚姻好麻煩,有那麽多矛盾在裏面。最後還是要離婚,怕愛情,怕婚姻。離婚會覺得妳很失敗,婚姻不會失敗,婚姻只會有好有壞,舒服不舒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0條* * *離婚時,壹方生活困難的,有經濟能力的另壹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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