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被朋友叫去打架,剛開始還好好的。後來我朋友和別人單挑把別人打壞了鼻子。該負多大責任?

被朋友叫去打架,剛開始還好好的。後來我朋友和別人單挑把別人打壞了鼻子。該負多大責任?

1,看具體案件,如果案件定性為聚眾鬥毆,妳也是共犯,構成聚眾鬥毆罪;如果案件定性為故意傷害,妳沒有對被害人做什麽,妳不構成犯罪。

2.最高法院關於辦理聚眾鬥毆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

壹、聚眾鬥毆罪的認定

(壹)聚眾鬥毆罪,是指人數壹般在三人以上的團夥,相互之間有故意鬥毆的聚眾鬥毆行為。要嚴格把握聚眾鬥毆的定罪標準,防止壹些情節明顯、危害不大的行為被當作犯罪處理。

(2)聚眾鬥毆通常表現為壹方為報復他人而群毆,壹方為爭奪霸權或其他不正當動機,往往導致嚴重後果。應與客觀的尋釁滋事罪相區別。對於因民間糾紛引發的打架鬥毆甚至聚眾鬥毆,規模不大、危害不大的,不應以聚眾鬥毆罪處理,構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處理。

(3)“聚眾鬥毆”是指聚集三人以上進行鬥毆的行為。聚眾方式既有預謀的,也有臨時的。“三人以上”不僅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還包括其他壹般參加者。

(4)雙方都有打對方的意圖。打架時,壹方超過三人,另壹方不足三人的,超過三人的壹方可以認定為聚眾鬥毆;不足三人的當事人有聚眾鬥毆行為的,也可以聚眾鬥毆論處;沒有聚眾鬥毆的,不以聚眾鬥毆論處,構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罪論處。

(5)如果壹方有互相鬥毆的故意,並且糾集了三人以上對多人或者其中壹人實施鬥毆,而另壹方沒有互相鬥毆的故意,也可以認定為聚眾鬥毆。但是要註意區分聚眾鬥毆和* * *帶傷和* * *帶殺。壹方有明顯傷害或者故意殺人行為的,直接按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處理。

(6)如果壹方有互相爭鬥的意圖,糾集三人以上與對方爭鬥,對方起初沒有爭鬥的意圖,但在事態發展過程中,有意爭鬥,糾集多人互相爭鬥,可以認定為聚眾鬥毆。但是要註意區分聚眾鬥毆和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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