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騙子被抓後,為了爭取寬大處理,還會主動向受騙者退賠。如果他們返還賠償並得到被騙的諒解,法院可以對他們從輕判決。在這種情況下,被騙的錢是可以追回的,前提是騙子願意還錢,並且有錢還錢。如果錢已經揮霍掉了,那就難了。不過,有時候騙子的親屬也會替他們退賠。如果警察不沒收被偷的錢,騙子被抓後是不會還錢的。受騙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騙子賠償,也可以在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後,如果騙子仍不履行法院判決,受騙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經過調查,發現騙子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以先中止執行,待騙子有可執行財產時再恢復執行。騙子只要不死,就逃不掉賠償責任。所以,如果被騙了,不要祈禱騙子良心發現,主動歸還。妳應該盡早報案求助,越早越有被騙的希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四條對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壹切財產,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用於犯罪的個人物品,應當予以沒收。罰沒財物和罰款壹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