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訴狀(1)原告立案後,應當將向法院提交的起訴狀制作成筆錄,在開庭時準備好,以便在開庭時陳述案由、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2)訴訟請求的計算細節、計算方法和計算依據。
2.當事人及代理人基本信息(1)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否則無法有效核實當事人身份,甚至無法進入法院大門。(2)法人或其他組織:A .營業執照復印件,其他組織提交的身份證明復印件。b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需加蓋公章。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壹條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回應法院傳票:準備和法律行動
接到法院傳票後,首先要保持冷靜和理性。仔細閱讀傳票的內容,確保準確理解起訴的理由和要求。接下來及時聯系律師,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律師會幫助評估案件的優缺點,制定相應的策略。
在準備過程中,收集和整理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文件、證據和記錄。確保這些材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準備與案件有關的證人名單,並與他們溝通,以確保他們的合作和準備作證。
此外,了解法院的規則和程序,以確保在審判過程中遵守所有要求。準備相關法律文書,如答辯狀或申請書等,並按法院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提交。
最重要的是保持積極的態度和合作的態度。與律師密切合作,聽從他們的建議和指導。在法庭上,保持專業和尊重的態度,在回答問題時清楚和誠實地陳述事實。
簡而言之,回應法院傳票需要充分的準備和合理的法律行動。配合律師,收集證據,了解法庭程序,保持良好的心態,有助於更好地應對法庭傳喚,維護自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2004年修訂):
第三章本票第七十九條逾期提示見票的法律後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見票的,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