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壹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
例如,如果甲想從乙那裏買東西,甲付了壹部分錢,所以乙開了壹張收據:
產品價格20000元,已收到1000元,還剩1000元。而且只有乙方簽字才代表錢已經收了。
現在A想反悔不買產品,要求B將收到的1,000元全部返還給A。
請問,如果此事無法協商解決,在法律上將如何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是: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義就是真理;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甲從乙那裏買了東西,甲付了壹部分錢,於是乙開了收據:
產品價格20000元,已收到1000元,還剩1000元。而且只有乙方簽字才代表錢已經收了。?只要雙方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即民事法律行為必須合法。
合同成立並生效。
現在A想反悔,不買產品,要求B將收到的654.38+0000元全部返還給A,這是明確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所謂違約責任,是民事違約責任的簡稱,是指合同壹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111條和《合同法》第107條都對違約責任作出了壹般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即承擔違約責任的具體方式。對此,《民法通則》第111條和《合同法》第107條都有明確規定。《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據此,違約責任有三種基本形式,即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當然,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形式的違約責任,如違約金、定金責任等。
如果此事無法協商解決,在法律上將如何審理?
如果協商不成,人民法院將支付B的請求,並要求A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