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根據《刑法》第163條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必須是受賄數額較大,數額不足的按壹般受賄處理。根據《刑法修正案(六)》第七條規定,犯本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所謂“數額較大”,是指受賄數額在五千元以上至二萬元以下的;所謂“數額巨大”,是指受賄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
行賄罪:根據我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對行賄罪的量刑是根據受賄的數額和情節,具體確定行為人的刑罰。
(壹)個人受賄654.38+萬元以上的,處654.38+0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受賄五萬元以上不滿壹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受賄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受賄50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刑事處罰,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受賄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說明犯罪手段狡猾、惡劣;行為人既貪婪又枉法;行賄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的;或者累犯、主犯;受賄後參與、支持其他犯罪活動:結成攻守同盟,毀滅犯罪證據,拒不坦白歸還贓款贓物;在對外活動中,向外商索賄等。情節較輕的,壹般指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未違反相關規定;該行為未給國家或集體造成嚴重損失;案發後,他交代了事實,退錢;或者自首、立功等。
(五)多次受賄未處理的,按照累計受賄數額處罰。
根據上述規定,當受賄數額達到6萬元時,受賄行為已經成立。但鑒於積極退繳贓物並主動交代的法定減輕情節,在法定從輕處罰情節上,法院可以酌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