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索取他人財物的,不論是否“為他人謀取利益”,均可構成受賄罪。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必須具備“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條件,才能構成受賄罪。但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是否正當,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是否實現,不影響受賄罪的認定。利益是合法的還是不合法的,利益是否真的獲得,都不會影響受賄罪的成立。
2.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經濟往來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論處。
第二,如何界定不正當利益
1.看利益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這裏的法律規定應該是具有國家約束力的廣義的行為準則,應該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條例、辦法、通知、政策等。,也就是說,謀取“非法利益”的人,當然被歸為不正當利益;
2.看尋求這種利益是否符合市場經濟精神。市場經濟的基本精神包括平等、自由、理性、契約、合同、守信等。認為在經濟活動中,違反市場經濟的精神和規則所獲得的利益,應歸類為不正當利益;
3.看求此利是否符合公序良俗。所謂公序良俗,就是社會公眾認同並遵守的善良風俗和公序良俗,違背善良風俗和公序良俗的利益也應歸為“不正當”;
4.看尋求這種利益是否違背社會道德。道德是法律之外調節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又壹重要行為準則。謀取違背道德的利益或者以不道德的手段謀取利益,也應當認定為“不正當”。
5、看利益是否違背社會* * *追求的同壹價值。社會價值追求包括個人尊嚴、集體榮譽、公民信仰、社會理想、民族夢想等。如果所尋求的利益與社會價值觀相違背,就很難認為這種利益是正當的。
1.女方提出離婚時有財產嗎?
女方提出離婚的,也有權分割夫妻財產,夫妻之間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民法
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雙方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