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另外,妳要在醫療機構申請傷情判定,醫院出具的治療證明是對方賠償的依據。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直接財產損失。還有導致殘疾的殘疾賠償金、殘疾器械費、精神撫慰金;喪失生命的,以及喪失生命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費用應壹次性結算。各項賠償費用的標準為:1。醫療費用:根據當事人在醫院治療交通事故傷害所必需的費用計量憑證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要費用支付。妳缺失的門牙,牙齒修復也包括在賠償裏。2.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其因誤工費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3.住院夥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夥食補助的原則測算。4.護理費:護理人員在患者住院期間的收入,按誤工費限額計量,收入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量。5.傷殘賠償:根據傷殘等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自傷殘之日起賠償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年減少2年。75歲以上的按5年計量。6.運輸費用:根據當事人實際需要的費用計量憑證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