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將實現標準化。
中國將出臺首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確立八項原則。
新法規禁止器官交易。
據了解,首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將遵循自願、知情同意、公平公正、技術準入、非商業化、自主決定等八項原則。針對目前我國器官移植的商業化傾向,黃潔夫特別強調了非商業化原則:“1991年,世界衛生組織通過了《人體器官移植指導原則》,規定人體及其各部分不得成為商業交易的對象,包括器官廣告、提供器官、支付和收款等。,並禁止任何參與器官移植程序的個人或機構收取適當的服務費。黃潔夫說,中國新的器官移植條例也引用了上述原則,明確規定器官的獲取、保存、運輸等項目可以收費,但器官本身絕對不能用於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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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機構將實行準入制度。
在新規征求意見過程中,器官移植技術準入制度的實施引起了器官移植界的關註。據北京三甲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專家介紹,近年來,很多醫療機構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盲目開展器官移植項目,有時壹個地區做器官移植的醫院多達五六家,造成了爭搶供體器官和患者的混亂局面。新規中,只有具備壹定技術條件、醫療設備和技術人員的醫療機構才能從事器官移植。
黃潔夫還肯定地說,今後鄉鎮衛生院壹級的醫療機構將不能開展器官移植。“目前不會強制實行壹個地區只認定壹家醫院做器官移植的措施,但壹定要出臺準入制度,只允許有資質的醫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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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確定了腦死亡的標準。
同時,黃潔夫透露,新規將首次采取心臟驟停死亡和腦死亡兩種死亡標準並存、兩種自主選擇的法律政策。據介紹,人的大腦死亡時,仍然會有心跳和呼吸,所以很多人認為還有生命,但按照國際標準,腦死亡患者沒有存活的可能。因此,新規中確定,在判定患者腦死亡後,可以進行器官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