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3.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普通產品質量管理制度,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違反上述國家產品質量管理制度,生產、銷售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偽劣產品,擾亂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2、客觀要件,客觀上,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
3、主要構成要件,犯罪主體是個人和單位,表現為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產許可證或營業執照,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4.主觀要件,主觀故意,壹般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行為人在生產領域故意制造假冒偽劣產品。
綜上,銷售違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銷售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並公開銷毀違法銷售的煙草專賣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40條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