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他爸性侵她12歲的女兒到21歲,現在到了起訴女兒要贍養費的年齡。法院是什麽態度?

他爸性侵她12歲的女兒到21歲,現在到了起訴女兒要贍養費的年齡。法院是什麽態度?

說?諸德孝為先?其中壹個呢?孝順?最基本的是要盡到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壹條的規定:

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但有些時候有些家長的所作所為讓人心寒,即使盡了責任也不願意。?

本案中,法院沒有支持老人起訴女兒索要贍養費。為什麽?

案情:據悉,王先生與妻子* * *育有兩子壹女。從12歲至21歲的9年間,王多次猥褻、強奸她。後來,王也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妻子去世後,王先生和大兒子住在壹起。壹年前,大兒子也因病去世。

此時,90多歲的王先生卻力不從心,因為他每個月只有1000元的退休金,不僅要交房租,還需要雇護工24小時照顧。王先生認為小兒子和小女兒都沒有給他贍養費,請求法院判決小兒子和小女兒每月支付他3000元。

對此,小兒子同意支付贍養費,但想到自己月收入不高,退休後退休金不足3000元,而且還患有各種疾病。綜上,他願意每月支付父親1,000元。

嘿,我都不知道這個父親怎麽敢向他女兒要贍養費。

在小女兒看來,父親更像壹個惡魔。他不僅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還毀了自己的壹生。如今60多歲的她孤身壹人,身患多種疾病,每月退休金不足3000元。在她看來,她的孤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她的父親。

綜上,小女兒拒絕支付贍養費。

最終,法院駁回了王某父親要求被告王某每月支付3000元的訴訟請求。

什麽情況下子女可以不用贍養父母?

在司法實踐中,有三種情況可以免除贍養義務:

1.未婚或離異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家庭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3.父母對子女犯下嚴重罪行,如殺害子女、嚴重虐待子女、遺棄子女或強奸女兒。

至於小女兒王女士,法院認為,王先生早年對她實施了嚴重的犯罪行為,損害了她的身心健康,影響了她的晚年生活。

而且小女兒目前身患重疾,每月退休金不足3000元,生活困難。考慮到小女兒所受的傷害、目前的身體狀況和經濟能力,小女兒不同意向原告王先生支付贍養費是合理合法的。

在此基礎上,長寧法院判決小兒子每月支付王先生撫養費1000元,駁回原告要求王先生支付小女兒撫養費3000元的訴訟請求。

面對這樣的判決,年事已高的王先生不知道會不會為當年的行為感到羞愧和後悔?這不是自作自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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