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信息公開可以以書面形式向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機構提出。申請人應當提供姓名、身份證明和聯系方式,以及擬公開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其他便於行政機關查詢的特征描述,以及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公安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答復;不能辦理的,應當自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最多不得超過20日。壹般來說,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是不收費的,但如果申請人申請公開的信息數量和頻率明顯超出合理範圍,就要收取信息處理費。公安機關認為因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決定不予公開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具體理由。
所以妳可以去政府官網找政府信息公開板塊,填寫申請表獲取相關信息,也可以直接去派出所公安局,直接找相關工作人員公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提出,並且應當采用包括信函、數據電報在內的書面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機關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明和聯系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名稱、文號或者便於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描述;
(三)擬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