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被打,打人者信息在派出所。當事人是否有權去派出所索要對方信息?

被打,打人者信息在派出所。當事人是否有權去派出所索要對方信息?

有權利。法律上叫政府信息公開。可以向公安派出所及其下屬公安分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根據法律規定,公民和組織有權了解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職權過程中掌握或者掌握的信息。除法律未明確公開的事項外,行政機關應當以有效方式向公眾和當事人公開。

法律分析

信息公開可以以書面形式向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機構提出。申請人應當提供姓名、身份證明和聯系方式,以及擬公開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其他便於行政機關查詢的特征描述,以及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公安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答復;不能辦理的,應當自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最多不得超過20日。壹般來說,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是不收費的,但如果申請人申請公開的信息數量和頻率明顯超出合理範圍,就要收取信息處理費。公安機關認為因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決定不予公開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具體理由。

所以妳可以去政府官網找政府信息公開板塊,填寫申請表獲取相關信息,也可以直接去派出所公安局,直接找相關工作人員公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提出,並且應當采用包括信函、數據電報在內的書面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機關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明和聯系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名稱、文號或者便於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描述;

(三)擬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 上一篇:試駕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 下一篇:SF背景檢查失敗。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