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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書面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

依法成立的書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合同可以書面形式訂立,也可以口頭形式訂立,書面協議是合同有效簽訂的法律形式。

協議生效的條件是:

1,科目合格。合同雙方必須具備訂立合同的資格。公民個人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年齡,具有健全的智力發展,法人必須在自己的經營活動範圍內合法登記,才能作為合格的當事人訂立合同。壹些非法組織和團體也可以成為壹定範圍內的合同當事人;

2.意思就是真理。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全過程中所作出的要約或者承諾,是其獨立意誌的表示,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3.內容合法,形式符合要求。內容的合法性主要是指標的合法性,即合同標的物不屬於國家禁止的商品或法律、政策禁止的行為,或需要特殊價格但未經許可經營的商品或行為。

4.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書面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14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146條

行為人和相對人有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153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154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契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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