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
1.數據電文的壹般確認:本文是對數據電文有效性的原則性確認。它標誌著電子商務法的基本起點。其主要目的是為數據電文在法律中的使用確立公平和非歧視性的待遇。
2.參考條款的法律認定:數據電文中的某些條款沒有得到充分的解釋或僅得到提示,但只要提示的內容在指示的數據中得到充分的包含和明確的解釋,參考條款的效力也應得到認可。
3.數據電文在合同訂立中的有效性:就合同訂立而言,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要約和對要約的承諾均可以數據電文的方式表示。
4.當事人對數據電文的認可:就數據電文的發件人和收件人而言,不得僅僅因為采用了數據電文形式而通過意思表示或其他陳述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5.數據電文的證據效力:數據電文具有可接受性和證據價值,本文就如何評估數據電文的證據效力提供了有益的指導。
相關規則:
1.回執確認的效力:包括收件人推定和發件人推定、回執確認的效力和回執確認的技術指標。
2.數據電文的歸屬:在電子商務環境中,將電信發送與其發送者聯系起來的基本規則是確定交易各方之間數據電文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的先決條件。
3.發送和接收數據電文的時間和地點:數據電文的發送時間以其進入發端人或代表發端人發送數據電文的人無法控制的信息系統的時間為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除非發端人和收件人另有約定,發端人所確定的營業地應視為其起點,收件人所確定的營業地應視為其接收地。
4.數據信息的保存:某些文件是法律要求的。如果保留記錄或信息,只要滿足下列條件,就可以通過保留數據電文來滿足這壹要求,例如:所含信息可以檢索,數據電文以生成、發送或接收時的格式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