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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打人的定罪標準是什麽?

在屋內打人涉及兩個罪名:侵入住宅罪。故意傷害,但非法侵入住宅是故意傷害的前提。故意傷害吸收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為,只構成故意傷害,按故意傷害罪處罰。情節輕微的,不構成犯罪,只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

首先,非法入室和毆打涉及兩種行為:

1,非法侵入住宅;

2.故意傷害。

二、如何解決被人打問題?

1,案件發生後當事人可以第壹時間到當地派出所報案(110等。);

2.如果對方入室打人,需要根據案件性質和後果承擔相應責任;

3.不構成人身傷亡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4.造成人身傷亡的,要根據傷情鑒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故意傷害)責任;

三、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如何認定侵入住宅罪?

1,對象元素

在國外刑事立法中,壹些國家的刑法將侵入住宅罪規定為危害公共利益罪,如德國刑法和現行日本刑法。大多數國家將入室盜竊罪定義為針對個人的犯罪。然而,國內外刑法理論壹般認為是針對個人的犯罪。我國《刑法》將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非法侵入罪放在刑法分則第四章。我們不難得出結論,本罪侵犯的類似客體是國家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

2.客觀要素

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3、主要要素

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負有刑事責任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因素

主觀上,本罪是故意。行為人明知是非法侵入或者不退出,違背權利人的意思表示,或者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主動侵入或者被動不退出的,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錯誤進入他人住宅,發現後立即退出,或者有正當理由不得不緊急進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本罪。比如發生火災時,家裏沒有人,無法取得同意,消防員破門而入屬於法律上的緊急情況。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入室打人涉及兩個罪名,即入室盜竊罪和故意傷害罪。如果有人非法闖入他人住宅,可以立案。如果毆打造成輕傷以上,他們可以以故意傷害罪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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