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差和空缺的處理
1.容差辦理是指申請人辦理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時,在符合基本審批條件、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缺少非關鍵材料或者非關鍵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登記窗口壹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和時限。
2.申請人書面承諾逾期補正材料的,註冊部門先行受理,並履行相關審批手續。申請人在承諾時限內提交補正材料後,登記部門當場核發營業執照。
二、對四個過程的容忍:
1,告知承諾
2.綜合評價法
3.公差和空缺的處理
4.信用記錄
三、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寬容”原則,對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對納稅人首次申報的退(免)稅業務,累計申報的退(免)稅未超過限額的,經同級稅務機關負責人確認後,可辦理退(免)稅;累計申報退(免)稅超過限額的,超過限額部分暫不退(免)稅。
2.其他按照現行規定必須實地核查後才能辦理的出口退(免)稅,除四類管理的出口企業和經審查不能排除騙稅嫌疑的情況外,經省級稅務機關同意,可參照1點的規定執行。
3.經審查不能排除涉嫌騙稅的四類管理和出口退(免)稅申報的出口企業,經同級稅務機關負責人確認,可暫不實施現場核查,暫不辦理相應的退(免)稅。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優化企業註銷稅務手續的通知
第二
對未處於稅務稽查狀態,未欠稅(滯納金)和罰款,已繳清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稅控專用設備,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優化即時辦結服務,采取“承諾制”辦理空位,即納稅人註銷稅款時,如資料不全,稅務機關作出承諾後,可即時開具完稅憑證。
(壹)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2)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的M級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