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雙薪怎麽算?
1,雙倍工資只能是差額。鑒於雙倍工資的性質是按照工資標準計算的賠償金,這就決定了勞動者只有在用人單位已經支付了日工資的情況下,才能向用人單位主張支付雙倍工資的差額,即扣除加倍後的已支付部分。
2.雙薪的計算基數此基數應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按照相應月份應得工資計算,不包括年終獎等壹次性意外獎勵和補貼。工資標準無法核實的,也可以雙方認可的實際工資額為準。
3.雙倍工資的計算時間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以上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計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壹個月後的次日至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前壹日;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勞動合同的,從繼續聘用之日起滿壹個月後的次日起至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壹日止;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滿壹年的,支付雙倍工資的起始時間為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後的次日至壹年前的次日,自用工之日起壹年後的次日視為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追索二倍工資的時效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為壹年,自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二倍工資”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如果企業存在上述小編提到的三種情況,勞動者可以要求企業支付雙倍工資。至於要支付的雙倍工資怎麽算,上面也有說明。壹般情況下,企業因為存在壹些違法行為,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這裏的雙倍工資其實是對勞動者的壹種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的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收入。勞動者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月數計算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