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減壓作業總量和時長方面,規定小學壹二年級無作業,三至六年級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鐘,初中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同時人性化要求學校安排課後服務,結束時間不得早於正常下班時間,方便上班族家長接送。
在規範校外培訓行為和亂象的條款中,規定不得在節假日、周末、暑期對學生進行學科培訓,對線上線下機構審核、課程時長、收費等也做出了嚴格要求。各地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將規範的具體措施具體化。
這壹雙減政策的目的是解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的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的精力負擔問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三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統計調查制度,對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教育狀況進行統計、調查和分析,公布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信息。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護職責:
(壹)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護;
(二)關註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引導未成年人遵紀守法、勤儉節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四)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引導未成年人開展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活動;
(七)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九)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合理的管教;
(十)其他應當履行的監護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