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免抵空辦理範圍適用於北京市稅務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管轄和服務的納稅人在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含進駐的政務服務中心窗口)辦理相關涉稅(費)事項。在北京市範圍內,金稅三期系統中登記狀態為“正常”、納稅信用等級為A、B或M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以請求辦理空位。
3.已采集實名信息辦理補缺的納稅人(即代理人必須是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和金稅三期系統登記的納稅人之壹),可按照《允許事項清單》(附件1)規定的補缺材料範圍和條件辦理補缺。1.在辦理《津貼清單》中“即辦即結”項目時,由稅務機關開具《辦理津貼通知書》(附件2),納稅人在簽署《辦理津貼承諾書》(附件3)後,即可即時完成結算。2.辦理清單中“限時辦結”事項時,稅務機關應開具《辦理津貼通知書》(附件2),納稅人簽署《辦理津貼承諾書》(附件3)後,稅務機關受理後進入流轉辦理環節。容差承諾時限原則上不超過10天。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容差信息及失信懲戒納稅人可選擇采取上門報送或電子稅務局網上支付的方式補充容差材料。未在承諾期限內報送資料的納稅人,將取消其申請的經營事項,主管稅務機關在評定其年度納稅信用等級時,將按照“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辦理相關事項(以時間計算)”的規定進行扣分(每次扣5分)。
動詞 (verb的縮寫)空缺崗位辦理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將根據政策和業務變化及時調整空缺崗位名單,並在門戶網站、“北京稅務”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和辦稅服務廳發布。各區(地區)稅務局要配合做好空缺處理的宣傳和實施工作,確保空缺處理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