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憲政體
君主立憲制(又稱君主立憲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制而言的壹種國家制度。君主立憲制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憲政確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實上的* * *和政權。君主立憲限制了古代的皇權專制,變成了“君在議會,君在法律之下。”主流觀點。
世襲或選舉產生的君主為國家元首的政治制度。17世紀,英國資本主義的發展。限制王權的傳統。從廣義上講,君主立憲制可分為議會君主立憲制和二元君主立憲制(更常被稱為君主立憲制)。君主立憲制的特點是國家元首是君主(皇帝、國王、大公等)。,而教皇有時被視為君主)。
與其他國家元首不同的是,壹般的君主是終身制的,君主的地位在定義上高於國家的其他公民(這是君主與其他壹些國家元首的壹個區別,比如獨裁者,他們把自己定義為公民中的壹員,但為了客觀需要他必須掌權為國家服務),而且往往君主屬於壹個特殊的階層(貴族),另外,世襲制往往是君主的壹個特點(雖然在這壹點上也有例外)。
君主雖然是國家元首,但君主的產生方式和權力範圍會根據各國的制度而有所不同。即使是同壹個國家,在不同的時代,君主的生產方式和權力範圍也是不同的。
君主立憲制與壹個國家的國情和文化傳統密切相關。它有壹些進步,但也有壹些妥協、落後和局限。英國是革命後第壹個確定的。
權力集中
中央集權是壹種國家權力體制,以國家職權與中央政府統壹,地方政府權力弱化為標誌。中國古代政權——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主要特點是皇帝獨斷專行,集國家最高權力於壹身,從決策到行使軍政財權都是獨斷專行。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壹六國後,為了鞏固自己對全國的統治,著手建立和完善專制中央集權。此後,這種政治制度在中國延續了2000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