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制執行後會凍結所有銀行卡嗎?
1.先被強制執行不壹定會凍結所有銀行卡。壹般是根據執行申請人的具體要求進行封存。
2.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及其他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3、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變賣財產時,應當制作裁定書,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二、作為企業如何消除失信被執行人?
1.如果企業作為失信被執行人,想要消除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需要完成法院判決的執行,執行完畢後法院會刪除名單。
2.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3.刪除失信信息後六個月內,被執行人申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被執行公司沒錢怎麽辦?
1.如果企業賬戶上沒有錢,法院可以查封、扣押機器設備、原材料和產品。
2.如果確實沒有可執行屬性,可以裁定中止執行,找到可執行屬性後開始執行。
3.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及其他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五條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履行貨幣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處以罰款或者滯納金。應當告知當事人增加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標準。罰款或逾期罰款的數額不得超過義務交款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