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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主要做什麽?

司法工作如下: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規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組織和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和教育工作;

3、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管理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活動,研究律師和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措施;

6.社會團體工作,負責管理在京設立的法律服務機構和外國律師機構,並對本系統進行監督和指導;

7、指導本系統的法制教育和業務培訓;

8、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和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

9、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10,指導和管理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

11,負責仲裁機構登記管理;

12,負責國家司法考試;

13,負責社區矯正。

哪個部門負責司法辦公室

司法局歸政法委管轄。政法委是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任務是宏觀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等部門開展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綜上所述,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司法局的規格略低於法院和檢察院,是政府宣傳和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

訊問的時間和地點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關於傳喚和傳喚的限制性規定不得超過12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強制傳喚的期限不得超過24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強制傳喚等方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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