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私立學校勸退學生的法律規定。

私立學校勸退學生的法律規定。

1.私立學校勸阻學生有哪些法律規定?

1,民辦學校勸退學生的法律規定如下:

(1)學校應當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不得開除或者勸退。所以勸退他的處分本身就是違法的,可以由老師或者校領導取消。如果學校不處理,可以向教委投訴。

(2)如果學生還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除非學生已經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危害,壹般不可能勸其退學。與學生相比,學校處於絕對的優勢和強勢地位。在剝奪學生受教育權的時候,必須經得起法律的檢驗和教育良心的拷問。到了高中,學校可以勸退學生。壹般只有在校期間,因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或參與嚴重鬥毆、違法違紀行為,才能使用;

(3)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由學校進行批評教育,不得開除。中國人民和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七條

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由學校進行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壹)拒絕接收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的;

(二)分為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三)違反本法規定開除學生的;

(四)選用未經審定的教材。

二、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法律規定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的情形有:

1,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

2.違反國家法律並構成刑事犯罪;

3.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性質惡劣的;

4.代替他人考試、替他人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等嚴重作弊行為;

5、抄襲、剽竊他人研究成果,情節嚴重的;

6、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和公共場所管理秩序,侵犯其他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後果的;

7.屢次違反校規,受到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者。高中生、大學生等成年學生,發現私自外出、逗留、逃課、煽動、帶頭尋釁滋事,嚴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道德敗壞,打架鬧事,偷拿他人東西,抽煙、喝酒、賭博,影響惡劣的,可責令退學或開除學籍。

  • 上一篇:水費違約金怎麽免除?
  • 下一篇:蘇州某酒店倒塌,誰該負責?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