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鐐”被麻繩代替了。
當壹個重罪犯(死刑犯)被押送到“看守所”時,第壹時間戴上鐐銬。鉤環的開口用鐵鉚釘鉚接,沒有專用工具無法打開。然後放進“監號”和普通犯人* * *和“拘留所”統壹管理,沒有任何特殊待遇。這充分說明,無論壹個看似“窮兇極惡”的歹徒在戴上鐐銬的那壹刻多麽囂張,懲罰的鐵律才是真正的熔爐。只有此時此刻,在高墻電網下,他們才能切身體會到“自由”的可貴。
當上壹級法院下達“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時,確認他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法院工作人員宣讀終審裁定時,為被執行人解開手銬,用麻繩綁住其手臂,隨後看守所工作人員解開其所戴的“腳鐐”,換上麻繩。
鐵制刑具之所以會被麻繩取代
死刑犯在被押解到刑場前,要脫下腳鐐和手銬,用繩索捆綁後再押赴刑場。其目的是防止死囚逃跑,便於執法者關押,使其看起來體面。主要是為了“死刑”執行後的麻煩。因為“腳鐐”的開口是用鐵鉚釘鉚接的,行刑後要拆除非常麻煩。因為換成麻繩方便多了。這就是鐵戒子改成麻繩的主要原因。
俗話說,將罪犯繩之以法,就是將罪犯依法懲處,如果情節嚴重,罪行不可饒恕,那麽就執行死刑。死刑犯上路,會被執法人員捆綁,具體是手、胳膊、腰、腿;這樣就把方便行刑的人綁起來,支撐死囚,防止他害怕掉下去或者逃跑。
由於刑場壹般在郊區,道路崎嶇,罪犯戴著鐐銬行走不方便,影響行刑效果。行刑時,由於上半身被繩子牢牢綁住,便於行刑順利進行,不會出現手舞足蹈的現象。行刑後會被迅速拉到殯儀館火化,用麻繩火化就簡單了,省去了給屍體卸機械的步驟。
為什麽要用繩子綁死刑犯的腰胯大腿?
因為死刑犯在被處決前都很害怕。壹個人壹旦害怕排便,可能會憋不住。這樣就可以用繩子把死刑犯的腰、胯、大腿捆得緊緊的,可以防止他因為害怕而排便,給他最後的尊嚴。方便行刑後處理屍體的工作人員。
把死刑犯的屍體搬上車,下車運到火葬場,讓他們的善後稍微幹凈壹點,送他們最後壹程。我們應該敬畏社會生活。敬畏天地良心和法律,不要因為自己的自私而無知;觸犯了法律的威嚴,就走進了死胡同,要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