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是壹種刑事強制措施,不代表被告人最後會不會被判刑,判刑的輕重。即使是取保候審,如果庭審後法院認定有犯罪事實,仍然會根據證據的充分性和法律的規定作出判決。在取保候審期間,被告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法院將在審理過程中根據案件事實和證據決定是實行實刑還是緩刑。因此,取保候審與判決沒有直接關系,判決是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作出的。
取保候審程序及其影響因素;
1,程序啟動: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對尚未判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壹定條件下可以不拘留、不逮捕,而在保證人的擔保下等待審判;
2.適用條件:通常適用於犯罪情節輕微、未脫逃或者毀滅、偽造證據、與證人串通,或者患有嚴重疾病、孕婦、哺乳期婦女等特殊群體;
3.擔保方式:取保候審可以通過經濟擔保(如交納保證金)或個人擔保(由擔保人擔保)實現;
4.法律效力:取保候審並不意味著被告人不會被判刑,而是在取保候審期間的壹種彈性措施;
5.監督管理: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規定,接受司法機關的監督管理,不得擅自離開或者變更住所;
6.審判結果: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最終判決結果取決於所涉及的犯罪事實、證據和法律規定,與取保候審本身沒有直接關系。
綜上所述,取保候審與量刑輕重沒有必然聯系,判決結果取決於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二條
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障訴訟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和情節、可能受到的處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因素。,並確定押金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