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響被認證單位所在行業的情況,包括:宏觀經濟形勢、法律法規規章、技術進步和具體會計實務;
2.被認證單位的經營情況,包括:組織結構、經營特點、資本構成、生產經營流程;
3 .被審驗單位近期經營和內部控制的變化,特別是募集資金內部控制的變化;
4.募集資金到位的基本情況;
5.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6 .變更募集資金投向;
7.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8.了解被認證單位投資部、基建部、內審部與募集資金相關的工作。
(二)資金征收管理的驗證程序。
1.獲取與募集資金相關的基礎文件,核實募集資金到賬時間、實際募集資金金額、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額、本年已使用金額及當期余額。主要包括:
(1)募集資金說明書或與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的信息披露文件;
(二)中國證監會的批準文件;1 / 5
(三)募集資金驗資報告;
(4)上壹年度儲存和使用情況的驗證報告。
2 .獲取被認證單位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並檢查其執行情況,包括:
(1)獲取《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查看是否與監管部門發布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模板)》存在重大差異;檢查三方監管協議的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2)獲取截至收盤日募集資金專用賬戶余額的相關證據,包括:銀行對賬單、銀行確認函。
(三)募集資金使用的驗證程序
1.獲取或編制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表,逐項檢查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1)若募集資金投入項目,應執行以下程序:
1)獲取項目的立項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概算及施工批復文件、施工合同、監理進度報告等業務信息;
2)查看項目同比增減情況,查看募集資金金額和時間;
3)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根據現場施工進度分析是否與募集資金投入壹致。對已完成的工程,檢查竣工決算報告、驗收交接報告等原始資料。
2 .募集資金投資收購項目,應實施以下程序:
1)獲取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相關決議,查看本次收購的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2)獲取被收購對象的投資合同、協議、投資支付憑證、所有權變更信息及相關資料(如公司章程、驗資報告、評估報告、審計報告等。);
3)核對募集資金的金額和時間;
4)檢查收購資產賬面價值的變化;
5)了解被收購項目的運營情況。
3.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應取得補充流動資金轉賬憑證,核實時間和金額。
4.若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檢查募集資金置換的金額、時間及決策程序。
5.通過限制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檢查決策程序、批準使用金額、起止時間、實際使用金額、募集資金是否如期歸還等。
6.募投項目結余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或非募投項目的,檢查結余資金來源、決策程序及披露情況。2 / 5
7 .籌集資金償還債務,檢查決策程序、批準還款金額、實際還款金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