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稅四期的特點:
金稅四期最大的特點是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該系統在部委、人民銀行、銀行等參與機構之間搭建了信息共享和驗證的通道,實現了相關人員手機號碼、企業納稅情況、企業註冊信息驗證三大功能。企業稅務登記狀況信息反映了企業是否正常經營,對於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了解客戶、識別客戶風險非常重要。
企業信息聯網系統支持企業稅務登記情況查詢功能,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可通過該系統核實企業是否納入稅收管理。以及具體納稅人情況(工商註冊、註銷、異常賬戶、異常註銷)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