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開寶初年,為規範民間房地產交易,限制齊惡性投機新書網,下令頒布此法:如欲出售自有房產,須先征得親屬同意。如果沒人管,妳可以去找鄰居,直到這些人都簽字了,說不買可以拿出來掛牌。
如果妳生活在宋朝,擅長賣私房,可能會被長官抓住,壹棍子打死。但是,如果買家花了錢,又懶得說什麽,那很可能就要倒黴了:如果他住得好,房子會以原價賣給鄰居賣給賣家。對我來說容易嗎?
因為宋朝的法律限制了不動產的買賣:妳需要請妳的鄰居來賣房子。比如《水滸傳》第三十回,姜醉酒挨打後,被要求去中環請快活林做智腦英雄,都是來開恩的。主人公其實是快活林餐廳附近的壹個顯赫的鄰居。邀請鄰居後,當眾訓斥姜,責令其親自送到酒店,並與鄰居喝得酩酊大醉。
鄰居出於邀請武松的目的:壹是愛面子的好心;第二,讓鄰居見證快活林餐廳的送貨過程。換句話說,快活林產權的交付受其鄰居的影響。這就涉及到大宋朝的壹個鄰法。北宋開寶初年,為了規範民間房產交易,限制惡性投機,趙匡胤下令制定了這條法律:如果要出售自己的房產,必須先問親戚,如果沒人管,再問鄰居,直到所有人簽字,表示不買,然後才能拿出來掛牌,按市場價出售。以中國的人際關系和鄰居的消費水平,妳先賣給鄰居的時候,售價很可能低於市場價。除非所有鄰居都作弊,否則很難撮合妳。壹旦被舉報,大家都會打官司。
如果不問親戚鄰居,壹年內可以向政府投訴,要求贖回,原價轉賣,把親戚當成第壹賣房對象,把鄰居當成第二賣房對象。除非遇到自然災害,親戚鄰居逃到外地,妳急著用錢,但也不用問。妳必須賣掉房子。政府贏了。除非有證人,否則不要追究。壹份買賣合同,壹份完稅證明,壹個公章。
1000年後,美國出現了類似北宋鄰裏法的法律,主要針對聯邦政府支持的廉租房。以DC的華盛頓州為例。它被稱為租戶購買機會法案:廉租房。如果妳打算出售,妳必須書面通知每個房客。接到通知後,租客會派代表和妳討價還價。如果達成協議,就進入具體的貸款結算階段。如果他們不買,完全可以處理。
顯然,TOPA廉租房法在租售時優先考慮窮人和弱者。看看鄰法的大宋朝,很像TOPA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