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知道被告地址怎麽辦?
起訴時,地址寫在身份證上。如果法院不能按照這個地址送達,就會公告。
1.如果起訴前仍不知道被告人的具體住址,可以委托律師到公安機關查詢被告人的戶籍地址。提供了被告的戶籍信息後,法院應該受理。
2.法院受理案件後,找不到被告,無法正常送達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公告送達。公告期滿後,法院可以缺席審判,依法作出判決。
第二,起訴的具體流程是什麽?
寫起訴狀,內容包括當事人和被告的姓名、住址、出生日期、籍貫、住所和聯系方式。請求的項目。事實和理由。
寫完起訴狀,收集證據材料。
來就近的人民法院起訴。壹般都是去法院的立案庭起訴,由工作人員接待。
來立案大廳起訴。
工作人員會收到並審核妳的起訴材料,決定是否受理起訴。
案件受理後,工作人員會提示妳提交證據。然後法院會聯系被告人,通知他在約定的時間開庭。受理案件後,要及時咨詢相關法律人,得到專業指導。壹般政府部門都有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是免費的。
3.當事人應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有哪些?
1.案件受理費:包括壹審案件受理費;二審案件受理費;再審案件,按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申請保全措施;申請支付令;申請公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確認仲裁協議的效力;申請破產;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索賠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的判決、裁定和外國仲裁機構的裁決。
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4.不繳納案件受理費: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的裁決提出上訴的案件;行政賠償案件。
通常情況下,如果不知道被告的具體地址,那麽就把地址寫在被告的身份證上。如果妳不知道被告身份證的地址,那麽法院會進行公告。但如果法院的公告期到了,被告還是不到庭,那麽法院還是可以做出判決的,只是基於缺席審判。所以,如果有被告,那麽被告必須出席,否則情況會對自己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