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訴訟,包括兩種類型:壹種是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案件,稱為公訴案件。壹種是公民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案件,稱為自訴案件。
2、民事訴訟,當人身和經濟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當事人通過民事訴訟,達到制裁民事侵權行為的目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經濟訴訟,訴訟任務是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經濟糾紛,確認經濟權利義務關系,制裁經濟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經濟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4.行政訴訟是人民法院運用國家司法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受行政機關非法行政侵害的壹種司法活動。
將經濟糾紛提交法院的過程:
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
2.案件受理後,法院會給妳壹張交款通知書,按照指示到指定銀行繳納訴訟費,然後拿著銀行給的交款收據到法院換票;
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壹般會給妳發開庭傳票;
4、按照傳票標明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
5.等開庭後宣判吧。如不服判決,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至15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綜上所述,及時訴訟的意義在於及時固定權利,讓法院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起訴是維護合法權利的方式之壹,談判、調解、訴訟都是為了達到當事人的目的,保護其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